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要搭建平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这为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还存在体制机制等问题,有待搭平台、健体制、强主体,加快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深度融合面临诸多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力量结构性布局优化、基础研究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部分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为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奠定了基础,但仍面临以下挑战。
第一,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一是面向市场需求与农业科技长期性的项目立项改革相对缓慢。现有立项模式和评价体制下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动力与意愿不强,企业“出题人”“阅卷人”角色仍有待强化。同时,政府给予农业科研机构的稳定性科研经费支持比例相对不足,农业科技项目立项过度竞争。二是对标产业需求的科研组织管理评价机制尚不健全。项目立项决策并未健全由行政机构决策到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共同参与机制,项目执行结果检验为项目合同任务对标检验而非市场检验。三是服务产业创新的产学研融通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国科企合作主要包括项目合作和人才合作。项目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和奖项,合作模式相对松散。人才合作局限在技术指导层面,科研人员持股、兼职兼薪等激励专家深度嵌入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政策落地仍存诸多困难。
第二,统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各类主体“一盘棋”的农业平台尚未建成。一是推动公益性科技成果转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不足。与新型经营主体相适应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不足,类似“秦创原”等全国统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数量少。此外,近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与咨询服务经费支出下降明显,难以充分支撑公益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二是市场主导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仍存“形胜于质”的问题。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合作模式相对单一,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联合体多为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等学校主导,未真正面向市场需求。三是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机制尚未落实。在基础材料、精密元器件等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方面,“组织失灵”和“市场失灵”等问题依旧制约行业共性攻关任务的联合开展。
第三,强化农业科技市场化的涉农企业尚未成为科技创新主体。一是具备创新带动作用的“链主”涉农企业过少。有专利产出的涉农企业、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涉农企业数量过少,分别仅占全国涉农企业总数的2.03%、1.93%和0.01%。二是涉农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低。2023年上市涉农企业平均研发经费规模和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分别仅为全行业平均水平的35.26%和50.92%。三是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低。2023年我国涉农上市公司创新指数平均得分仅为49.04分(满分100分),绝大多数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亟待强化。
第四,支撑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人才队伍仍存结构性矛盾。一是人才供需总量结构性错配。2022年农业领域R&D人员仅占全国研发人员总数的6.48%,农学类研究生毕业人数占比不足5%,人才的总量供给滞后于农业产业需求。二是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错位。目前我国涉农高校人才培养仍以传统农学为主,课程体系尚未适配新农科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趋势。三是基层农业科技服务存在“断链”风险。目前,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年龄老化、知识老化、能力老化特征明显;此外,高素质“新农人”短缺,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约1500万人,仅占全国经营农户的7.2%。
深度融合需系统发力
针对上述问题,亟待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第一,构建“需求牵引、评价驱动、科企共融”的农业科技创新双循环体系。优化科技项目立项机制。坚持产业科技优先、问题导向优先原则,建立汇集各类创新主体多维度“出题人”汇聚式需求征集机制。综合运用适度竞争、定向委托、稳定支持等多种方式引导院校企有序合作。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分类评价制度。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评价科学原创能力、成果科学价值等,应用类项目重点评价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规模等,示范推广类工作重点评价技术服务满意度、成果推广应用效果等。深化产学研融通创新机制。促进创新联盟运行由虚转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
第二,着力提升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技有效供给水平。加快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供给。集中攻克一批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充分利用各行业共性技术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面向未来农业前沿领域实现技术集成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未来农业前沿领域科技成果,重点突破农业领域合成生物学、农业生物制造、数字农业等方面的前沿技术。
第三,打通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一盘棋”的机制壁垒。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增强“产”“用”主体地位。着力打通各类农业平台内部企业、科研院校专利共享、数据互通机制。强化公益性农业创新平台的系统化布局。优化农业重大科学研究设施、全国重点实验室、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等公益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做实做强企业主导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引导企业、风险投资、社会资本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
第四,多措并举强化涉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企业创新梯队。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分层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健全涉农国企基础研究布局机制,激发民企应用创新活力。打造资源共享体系。建设科技供需对接平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认定重点领域企业技术中心等。建立企业主导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关重大专项,建立需求导向的科研选题机制,推动产学研金深度融合。
第五,优化农业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路径。健全分层分类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协同育人,建立“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青年骨干—高职技能人才”纵向递进与“科研—支撑—转化—管理”横向协同的人才格局。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机制。推广“现代学徒制”“双导师制”,推行“双聘制”,畅通人才在院校与企业间双向流动通道。
(作者毛世平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林青宁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科技日报